试述《国际货币基金协定》确立的汇率制度
(1)《国际货币基金协定》于 1945 年正式生效,它是有史以来第一个以国际协定的方式建立的国际货 币制度,其对汇率的国际责任作了原则性的规定。(3 分)
(2)基本原则是保持汇率体系的稳定,以促进国内与国际金融秩序的稳定。这是实现经济增长和发展国际 贸易的首要条件,因此,不论是实行固定汇率制还是浮动汇率制,各国均有义务维持较为稳定的汇率,从而促进 全球经济有秩序的稳定增长。(3 分)
(3)各国有义务建立相互间有秩序的外汇关系,避免竞争性的外汇贬值。《国际货币基金协定》专门设立 第 4 条第 1 节规定了会员国关于外汇安排的义务。(3 分)
(4)会员国不得将其所发行的货币之价值与黄金联系,任何国家均不得以含金量来表示其货币的价值。会 员国可以特别提款权或选定的黄金之外的另一种共同标准,来确定本国货币的价值。(3 分)
(5)会员国外汇安排有接受基金组织监督的义务。为了保证国际货币制度有效的运转,《国际货币基金协 定》规定了基金组织有权对会员国的汇率政策行使严密的监督,并制定具体原则,以在汇率政策上指导所有会员 国。各会员国有义务接受这种监督,并向基金组织提供为进行这种监督所必需的资料。应基金组织要求各会员国 应与其就汇率政策进行磋商。(3 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