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
(1)数据库及其应用(实践)1学分。
(2)数据结构(实践)1学分。
(3)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(实践)2学分。
(4)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技术(实践)2学分。
(5)软件测试基础(实践)2学分。
(6)网站设计与建设(实践)5学分。
2.实践性环节的内容、要求和考核办法,由各门课程的考试大纲规定,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实施。
3.凡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,考生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。